释义 |
风险代理合同下列情况下可终止: 1、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一、无权代理合同有哪些 因无权代理而签订的合同有三种: 1、根本无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指未经代理人授权,以代理人名义签订的合同; 2、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是指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但代理人超越被代理人授权与他人签订的合同; 3、代理关系中止后签订的合同,是指行为人与被代理人之间的原始代理关系。但由于代理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完成或委托关系被代理人取消,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已不复存在,但原代理人仍以被代理人理人的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 二、租房子是否可以代签合同 合同是可以代签的。 但是代签卖房合同是否有效视情况而定: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2.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后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