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投资理财公司是否可以拒绝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投资理财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投资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本金和收益;如果投资理财公司已履行合同义务,投资者想要解除合同需要与公司协商一致,否则公司可以拒绝解除。但在公司未尽到告知义务、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提示等情形下,投资者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五条:当事人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请求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影响、请求赔偿损失或者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当事人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通知对方:(一)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二)因对方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三)约定自动解除的;(四)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遵守公平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循自愿原则,遵循公开、公正原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对合同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相应的义务。未尽信息告知义务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使得对方不能正确作出决策的,损失由信息提供者承担。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金融借款合同中,金融机构未尽到告知义务、未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风险提示的,损失由金融机构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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