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986年什么计划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1986年提出了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是我国经济发展战略和经济体制进一步由旧模式向新模式转换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继续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基本方针,以奋发进取的精神和扎实稳妥的步骤,促使我国经济走上充满生机和活力、富有效率和效益的良性循环轨道。 法律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即将在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第六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进入一九八六年到一九九年的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总方针,继续做好这五年的工作,必将巩固和发展我国当前大好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更好地保证九十年代经济的振兴和繁荣,在实现国家兴旺发达、人民富裕幸福的道路上迈出更为坚实的一步。中央希望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一道,以改革创新和开拓前进的精神,积极投入到第七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伟大实践中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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