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果前车在实线上的是左后轮,主要责任在后车;如果前车在实线上的是右后轮,可以判定是对方的责任; 2.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前车压线开车,不论虚线还是实线,与后车发生追尾事故,则由前车承担事故责任; 3.当前车强行变道,恶意加塞,在变道过程中不小心撞到了他,不要担心,这是他的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