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际商法主要有两方面的渊源:一是国际条约;二是国际贸易惯例。 1、国际条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为确定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2、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各国商事组织在商事贸易交往中,重复类似行为而逐渐形成的习惯做法。它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有关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种国际贸易惯例,该惯例对合同当事人就具有确定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