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原告在开庭前发现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撤回诉讼,还能上诉吗?
释义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具有实质性内容,审查结果不仅决定是否开庭审理,还可直接导致驳回起诉。如果自诉人提交的证据不确实、充分且无法补充,经说服自诉人撤诉无效后,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起诉。
    法律分析
    1、刑事自诉案立案六个月,法院没有开庭审理就驳回是合法的,你可以上诉。
    2、刑事自诉案件立案后,对罪证不足的,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自诉人的起诉。
    3、在公诉案件中,法院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理,至于公诉机关依据这些立案材料能否成立对被告人的指控,不在庭前审查的范围。也就是说,公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是一种形式审查,实质性审查要通过开庭审理来完成,也即要通过开庭审理才能作出最终有罪或无罪判决。
    4、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与此却大不相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2条的规定,法院对自诉案件可分别情形作出处理:
    (1)对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3)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法院应当受理。由此可见,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具有实质性内容,其审查结果不仅可以成为决定是否开庭审理的条件,也可直接导致驳回起诉。即如果自诉人提交的控诉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程度,且不能补充证据的,经说服自诉人撤诉无效后,法院可不经开庭审理直接驳回起诉。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与公诉案件有所不同。对于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无法提供补充证据,法院可裁定驳回起诉。而对于已立案但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经说服撤回起诉或被驳回起诉后又提供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法院将重新受理。因此,自诉案件的庭前审查程序具有实质性内容,其审查结果不仅影响是否开庭审理,还可直接导致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编 审判程序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 公诉案件 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2 17: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