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宫颈癌发生后是否可以购买重疾险?免责条款是否生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保险合同自始生效,且保险人应在投保前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若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宫颈癌等疾病史,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拒绝赔付。若被保险人在确诊宫颈癌后再购买重疾险,保险公司可能会对该疾病设置等待期,也就是在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确诊宫颈癌并发生赔付事件,保险公司则不予赔付。具体等待期根据不同保险公司及产品而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自始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投保前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等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在未患病时未如实告知的疾病,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 5.《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免除或者减轻责任、保险费率、保险期间、保险金额、费用扣除、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单的签发和保险单和保险金的变更等事项作出明确的约定,并明确告知被保险人。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诚信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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