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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北京法庭辩论程序
释义
    法律分析:法庭辩论是在法庭上或准司法机构面前进行的辩论。是案件审判的必经程序。辩论顺序:公诉人发表公诉词;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辩护;控辩双方对争论焦点进行辩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该内容由 王婧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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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4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