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所谓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之后,通过种种途径将所缴税款的一部分或全部转移给他人负担的经济现象和过程,它表现为纳税人与负税人的非一致性。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为直接税。在这种情况下纳税人即负税人,如所得税、遗产税等;可以由纳税人转嫁给负税人的税收为间接税,即负税人通过纳税人间接缴纳的税收,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已经取消)、关税等。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主要有:市场状况、供需弹性、成本变化、税收种类、有无未实现盈利以及政治管辖范围等因素。税负转嫁的一般规则是同这些因素相联系的。 税负转嫁与价格自由变动的规则: 价格自由变动是税负转嫁的基本前提条件。税负转嫁涉及到课税商品价格的构成问题,税负转嫁后存在于经济交易之中,通过价格变动实现。课税不会导致课税商品价格的提高,也就没有转嫁的可能,税负由卖方自己负担。课税以后,若价格增高,税负便有转嫁的条件。若价格增加少于税额,则税负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若价格增加多于税额,则不仅税负转嫁,卖方还可以获得额外收益。因此可以说,没有价格自由波动,就不存在税负转嫁。 税负转嫁与供求弹性法则: 供需弹性是影响税负转嫁最直接的因素。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上,课税商品价格能否增高,不是供给一方或需求一方愿意与否的问题,而是市场上供需弹性的压力问题。一般说来,对商品课征的税收往往向没有弹性的方向转嫁,税负转嫁与供需弹性存在方向相反的关系。需求弹性越大,税负越向供给者转嫁;供给弹性越大,税负越向需求者转嫁。此即为税负转嫁的一般法则。 综上所述,税收按其负担是否易于转嫁分,可分为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