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规定,医保里的特殊病种有以下十九种: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完全性生长激素缺乏症、恶性肿瘤、慢性心衰、慢性呼吸衰竭、慢性肾功能衰竭、慢性肝功能衰竭、重度老年痴呆症、帕金森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病毒性肝炎、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高血压病、糖尿病、重性精神障碍性疾病、组织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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