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厂房租赁合同的内容如下:第一、厂房租赁合同出租方即甲方和承租方乙方的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联系方式。第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厂房租赁合同条款,以供遵守。第三、具体内容有,租赁物的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租赁期限;厂房租赁费用及相关事项;租赁费用的支付;租赁物的转让,场所的维修,建设。租赁物的转租,合同的终止,适用法律,其它条款,合同效力等等。双方在合同末尾签字盖章,标明合同起止时间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法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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