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伤残鉴定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当事人因工伤致残的,在工伤认定下来后,可以申请做伤残鉴定。工伤职工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的等级。故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若伤情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