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辞职了档案一直存放在原单位,是不可以的。如果没有新的接收单位,建议可先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等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辞职后档案不可以一直放在原单位,新单位就业后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新单位。没找到新单位就业,档案在一个月内转移到当地劳动部门的人才市场或者街道劳动保障所;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的离职员工,人事档案都由员工自己带走到就业局领取失业保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十八条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