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企务公开的内容,是在继承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范围的基础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赋予企业民主管理新的形式和内容。由于企业大小、性质、情况的不同,所公开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也不尽相同,一定要结合企业实际和根据需要,做到有所取舍。但从共性的角度来看,应在以下的公开内容上进一步细化:一是企业重大决策的公开。这是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搞好重大决策的公开工作,让职工充分了解企业的状况,知其情、明其理,帮助出主意、想办法,调动起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对于落实职工民主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十分必要;二是企业重大改制改革的公开。特别是资产重组、兼并联营、企业改制、身份置换等重大改制,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 因此,当企业实行重大改制的时候,向职工群众公开,对于完善改制方案,推动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都是很有必要的;三是企业重大投资的公开。企业重大投资的公开,有利于提高投资者的信心和预期。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