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务公开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1、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 2、财务公开; 3、计划生育工作公开; 4、流动人口管理及各项收费的收支情况公开; 5、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公开; 6、社区服务、求助热线公开; 7、社区建设、就业情况等事项公开; 8、居民群众对社区建设工作建议以及反馈情况公开; 9、其它居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事项的公开。 公开的时间和方式: 1、公开的时间要及时,并应根据内容的性质、群众关心的程序,区别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有关政策、法规、社区发展规划、社区干部评议情况、计生工作等半年公布一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及财务公开每月公开,其它公开内容可视情况随时公开; 2、公开的形式采取公开栏公布和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公布两种方式,但主要的公开形式是公开栏公布。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我局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根据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1、政务公开制度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的.机关效能监察制度。 2、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行政要求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开。 3、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岗位工作人员(包括借调人员)应遵守本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1、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名字、部门、职务、职责; 2、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 3、办事程序、办事权限、办事时限; 4、业务办理情况及受理科室、进度、结果; 5、业务收费依据和标准; 6、其它公开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二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政府信息外,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涉及市政建设、公共服务、公益事业、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乡(镇)人民政府还应当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主动公开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政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筹资筹劳、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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