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起诉状可以不理吗 |
释义 | 不可以的。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收到法院起诉书可针对起诉书,提交自已的答辩状,答辩要在限期内提交;被告人不答辩,不影响法院照常审理案件,有反诉因素的,可以在答辩中提出反诉,如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可以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异议申请,针对原告的起诉,准备好相应的证据。 一、收到起诉状了怎么办? 1、收到起诉状后,应当认真对待,仔细阅读,首先就是看你是否认不认识原告,是否和原告有纠纷,如果确实有纠纷,那么就要看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事实和理由,描述的是否真实。如果原告陈述属实。 2、如果原告起诉的没有错误,且纠纷属实,劝你拿出态度争取法院调解解决问题。 3、如果原告的起诉书描述并不客观,与真实情况有很大偏颇,你可以向法院递交书面答辩状,或在法庭辩论环节进行答辩。对于非法律专业人士推荐你提供书面答辩状,能够对对方的诉讼请求逐一答辩,同时能够有时间通过咨询专业人士或查阅法条等,把答辩状写的有理有据,更容易让法官采信你的观点。 4、你应该提前按照你的答辩状内容,准备好证据,支持你的辩论主张,打官司“空口无凭”,主要看证据。 5、提醒你法院向你送达的材料都要仔细阅读,别错过了举证期和答辩期。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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