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