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时工不去上班是旷工。 未去上班的天数不算工资,旷工给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该单位可以要求自己承担。旷工是严重违纪行为,如何扣发工资,法律没有规定,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以及开除等,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旷工三天自动离职流程如下: 1、员工按照公司的规定自动办理离职手续,若是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基于法律规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2、应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员工上班; 3、结清员工工资,并办理好社保手续; 4、保留好员工所有的档案及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 第十一条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