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盘锦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流程怎么走 |
释义 | 一:盘锦法律职业资格认定流程怎么走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材料,由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需补正的,应当一次性告知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补正材料,逾期未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应当受理。经审核通过并报司法部批准,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向申请人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不准予批准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二:盘锦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的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五十一条:“国家对初任法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五十四条:“国家对初任检察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三条:“国家对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实行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第四十五条:“……确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的任职人选,可以面向社会,从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中公开选拔。”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八条:“担任公证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四)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三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复议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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