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如下: 1、案件违反法律种类不同,行政案件是违反行政法的案件,而治安案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 2、案件处理的部门不同,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案件的定义不同,行政案件包含交通案件、消防案件、身份证案件、治安案件等。治安案件在行政案件所包括的范围内; 4、罚缴方式不同,治安处罚中罚款和决定和收缴由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处罚中,一般实行罚、缴分离制,罚款决定由行政机关执行,罚款的收缴由银行执行; 5、执行不同,治安处罚中,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的相对人可以适用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中,除了公安、税务、海关外其他的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则不能适用强制执行措施,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