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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
释义
    行政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区别如下:
    1、案件违反法律种类不同,行政案件是违反行政法的案件,而治安案件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案件;
    2、案件处理的部门不同,行政案件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3、案件的定义不同,行政案件包含交通案件、消防案件、身份证案件、治安案件等。治安案件在行政案件所包括的范围内;
    4、罚缴方式不同,治安处罚中罚款和决定和收缴由公安机关执行;而行政处罚中,一般实行罚、缴分离制,罚款决定由行政机关执行,罚款的收缴由银行执行;
    5、执行不同,治安处罚中,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的相对人可以适用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行政处罚中,除了公安、税务、海关外其他的行政机关、授权组织则不能适用强制执行措施,而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 》
    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四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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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4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