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事假全年累计原则上不得超过多少天 |
释义 | 工作人员请事假超过6个月的,超过的时间不能计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员在一年内请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不再享受当年的职工休假待遇。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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