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1、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原则;2、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3、公检法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4、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原则5、适用法律人人平等原则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四条本法所称司法工作人员,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六十五条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