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定义不同 集体用地又称为集体建设用地,它是指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宅基地是家庭户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的土地,主要指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因此宅基地是包括在集体用地里的。 2、用途不同 集体用地的用途可分为以下几种,分别是乡镇村公益事业、公共设施用地民住宅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开发建设公租房、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或者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联营与其他企业合作开发此类产业的。宅基地的用途就比较狭隘,主要是建造居住类型的房屋。 3、使用权对象不同 集体用地可以集体经营性用地和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用于建设集体公共设置或者集体产业企业等,使用对象不限。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