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电子 租赁合同 有没有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属于合同形式的一种,电子合同依法成立的,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租赁合同到期后,是不是自动续约 现阶段,我国没有租赁合同到期后,自动续租的法律规定。 租房合同实际也是租赁合同的一种,也是现今最常见的一种租赁合同。实践中,租赁合同期满后,租客(承租人)继续使用房屋(租赁物),房东无异议继续收租,以致很多人认为租赁合同已经自动续签了,但这并不是事实。 按照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合同的,原合同有效,租赁期变为不定期。这就是租客继续租房继续交租的法律依据,但这与续签租赁合同存在明显的不同。 租赁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原合同继续有效,但租期是不定期。也就是说,租赁双方给予对方合理时间后,都可以随时不租了。而续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就是固定的,双方都可以擅自违约,否则都可以追究对方的 违约责任 。例如续签租期是3年的,那么房东未经租客同意不得不租了,否则租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要求房东继续租房并赔偿损失。 由此可见,续签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至少不会被人随意赶走。当然了,如果没有续签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期满后,不想继续租的,只要及时通知房东,可以随时不租了的。 三、签订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对方当事人为 自然人 的,要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对方为法人的,要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资料,或实地考察;另外,要核实(要核实为正确内容)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 (二)合同形式: 1、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明确、具体: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等要具体、明确; 3、履行方式及期限须确定; 4、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5、约定争议解决办法。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电子合同是属于合同形式的一种,所以是依法成立的,就会产生法律效力,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