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滋蕙计划补助标准 |
释义 | “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含五年一贯制升段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其中,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资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严禁擅自调整资助标准。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可以不在现场吗 生源地助学贷款共同贷款人应当在现场。共同借款人需到场签字。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有共同借款人一起才能办理贷款的。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户籍均在本市、县;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是什么 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二条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前两款所列行政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 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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