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元扣除800后20%计算,4000元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计算。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 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 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