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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民警察法定职责
释义
    人民警察的法定义务是秉公执法,办事公道;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礼貌待人,文明执勤;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
    (一)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二)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三)礼貌待人,文明执勤;
    (四)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
    第二十一条 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对公民提出解决纠纷的要求,应当给予帮助;对公民的报警案件,应当及时查处。人民警察应当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社会公益工作。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第二十六条 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十八岁的公民;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第二十七条 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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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7: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