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法院能否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 |
释义 | 人民法院不能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第二款规定,从2005年10月1日起,“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因此,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时,不能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一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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