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会关注员工的工资问题吗? |
释义 | 劳动者遇到工资问题,应先通过沟通协商解决,若失败则可依法维护权益。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单位不得拖欠工资,违反者需支付拖欠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若单位拒绝,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裁决无异议应履行,如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地可根据情况选择申请仲裁的地点。 法律分析 不给工资劳动局管。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这样的方式简单。 如果不发工资怎么办,有哪些解决方法呢 沟通协商解决 不管是在职还是离职,不管是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给公司和个人留有余地,要知道做事先做人,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妥善处理。 协商失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 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那没有别的办法,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自己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任何一个,或者是单位给你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所以如果公司长期扣押工资不发给员工可以要求让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并支付相当于拖欠工资总额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绝,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第七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规定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司满足员工要求,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即不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也就是单位员工要求之日分公司是没有法人资格的,有些分公司尽管没有法人资格也可以在其所在地劳动局申请仲裁,有些分公司因为没有法人资格的要到其总公司注册地的劳动局申请仲裁。 结语 维权要依法进行,工资问题可先协商解决,如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甚至提起诉讼。根据《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公司若长期拖欠工资,应立即支付拖欠工资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拒绝,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如仲裁裁决无异议,当事人必须履行。如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分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申请劳动仲裁的地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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