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职业打假告我商标侵权了 |
释义 | 被职业打假人告侵犯商标权的对策:1、主体不适格策略,被告可抗辩原告不符合商标法规定;2、在先使用抗辩策略,被告可要求附加适当区别标识;3、撤三抗辩策略,被告可据商标三年未使用申请撤销商标权利。 法律分析 被职业打假人告侵犯商标权可以从以下几个策略来应对: 1、主体不适格策略,根据商标法根据《商标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商标侵权诉讼的原告应当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因此,原告的主体应当符合上述规定,如果原告不符合上述规定,被告可以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 2、在先使用抗辩策略:《商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如能证明限于注册权利人使用,则可成功抗辩。 3、撤三抗辩策略:《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发现商标权利人三年以上没使用,可以据此抗辩。 拓展延伸 职业打假人揭示商标侵权案件的真相 职业打假人在揭示商标侵权案件中,通过深入调查和收集证据,揭示了一个令人震惊的真相。该案件涉及一家公司对我的商标进行侵权,他们未经授权使用了我注册的商标,并从中获取了不当利益。通过调取相关证据,包括证人证言和商标注册文件,我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职业打假人的调查结果证实了我的指控,并揭示了被告企业的商标侵权行为。这一真相的揭示不仅为我争取了合法权益,也向公众展示了打假行动的重要性,维护了商标权益和市场秩序。 结语 通过以上策略,被告可以有效地应对职业打假人对其商标侵权的指控。主体不适格策略可以通过抗辩原告的主体资格来捍卫自身权益。在先使用抗辩策略可以证明被告在商标注册前已经先行使用了相同或相似商标,从而合理继续使用该商标。撤三抗辩策略则可以通过商标权利人长期不使用注册商标来撤销其专用权。职业打假人的调查揭示了商标侵权案件的真相,为维护商标权益和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七条 为申请商标注册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二十六条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依照前款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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