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两年了一直没传唤是不是没事了 |
释义 | 不是的。首先,取保候审的意思很明确,就是采取保证金或保证人的方式,在非监禁场所等候审判。重点是等候审判!不传唤也绝不代表没事了。其次,从法律性质上看,取保候审是公安,检察,法院三司法机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或有关人员当保证人,嫌疑人(被告人)在监禁场所外等待下一步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活动。具体适用对象主要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附加刑的;可能判处三年一下有期徒刑的,取保候审不致危害社会的;生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期妇女等嫌疑人(被告人)。可见,取保候审的目的是对罪行轻微,人身危险性相对较小,重病,怀孕哺乳妇女等可以不关押或不便关押人员的宽大政策的体现,但是否构成犯罪还有待下一步司法程序的处理。因此无论是否传讯,只要还没有最终定性处理结果的,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就还没有完取保候审已经结束,享有正常的人身自由。而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通常如下: 一、申领步骤: 1、申领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 3、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留下联系电话。 4、在规定的领证时间内,申领人持凭证到派出所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人像采集标准:证件照片为申领人正面免冠头像,不着制式服装,经常戴眼镜的必须戴眼镜照相,要保证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 三、收费标准:第二代居民身份初次申领或到期换领,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遗失补领,工本费40元。 四、发证期限:派出所受理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在60日内将新证发至公民手中。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根据以上流程,对于曾经取保候审人员是没有规定不能办理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