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单位报告; 2、个人申请; 3、《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4、居民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5、劳动合同或 事实劳动关系 证明; 6、职工实发工资财务凭证、工资表; 7、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劳动争议; 8、《城乡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 补缴申请表》。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