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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哪些情况
释义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有下列情况的子女:
    一、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二、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的。
    三、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需要在其成年后继续尽抚养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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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0: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