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重组定义如何变化的 |
释义 | 原准则的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它表明,不论哪种债务重组形式,只要是修改了原定债务条件的事项,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偿还时间,均作为债务重组。所以旧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既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也包括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 新准则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实质条件。这样,排除了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债务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事项。如在债务人发生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库存商品抵偿到期债务,且不调整偿还金额和时间,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则不属于债务重组。 一、有人试过个人债务重组吗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进行债务重组,首先就是要看你的还款能力,哪怕进行了债务重组,而你的还款能力不足,还是不能按期足额偿还你的债务,所以首先你要有稳定的收入,不管是让债权人还是自己处以一个良性循环的状态。当然重组还要看债务组成,首先你要看看自己的债务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状况,例如信用卡欠多少钱,银行贷款欠多少钱,贷款公司又欠多少钱。有没有出现逾期了的,有没有第一时间告知债权人你现在的状况。所以一切取决于你是否努力的去想办法解决,当然目前国家对这一方面还没有很好的政策,但是只要你想还钱办法总比困难多。 二、债务重组损失能在税前列支吗 根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的规定: 债务重组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包括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等,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因此,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偿还债务,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计税成本与收到的现金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的债务重组损失,冲减应纳税所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