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原则,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已知情况。如果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可拒绝理赔。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知道已患病,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障。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已知情况的,保险人可以解除合同;已经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2.《保险法》第十七条:保险人应当依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事项提供虚假情况或者隐瞒重要情况,保险人请求撤销保险合同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未知道已患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障。但是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知道自己患有黄斑变性,而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则有权拒绝理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