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益性公墓建设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建立公益性公墓,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县级民政部门批准。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第五条:公墓应当按照生态化要求建设,墓区应当实行园林化管理。公墓建成时,墓区绿地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50%;公墓建成使用满9年后,墓区绿化覆盖率不得低于墓区面积的80%。 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和管理,应当有利于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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