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庭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1、庭审的流程如下: (1)庭审准备: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后宣布法庭纪律; (2)开庭审理:审判长核对当事人、诉讼代理、第三人,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等;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和证人作证,出示证据,宣读现场笔录、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 (5)合议庭评议并宣读判决: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审判长宣读判决,无法当庭宣判的应另定日期宣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需要进行巡回审理,就地办案。 第一百四十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