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用别人的 身份证 是不可以办信用卡的。一般情况下,用别人的身份证不能办任何业务,包括信用卡。要求提供身份证办理的业务,一般都要对身份证进行核查,要求本人办理的营业员有核对身份证的责任。信用卡办理过程中,必须执行“三亲”制度,即:即亲见申请人本人、亲核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亲见申请人本人签字,只要银行人员执行制度,用别人的身份证办理信用卡是不可能的 法律客观: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