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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转让的意思是什么
释义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1、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2、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
    3、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要经过债务人同意吗?
    债权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但是要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债权人部分债权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值得注意的是,在不违背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性质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份转让给第三人;债权人转让债权,应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不发生效力。故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债务转移需不需要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对债权人没有法律效力。债务加入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面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债务关系,第三人加入原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因此,合同外的第三人向合同中的债权人承诺承担债务人义务的,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同意将债务人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债务人退出合同关系的,不应当认定为债务转让,而应当认定为债务加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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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3: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