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令辞职什么意思 |
释义 | 责令辞职,是指任免机关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具有惩罚性,通过一定程序责令其辞去现任领导职务。责令辞职适用于两种情形: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2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责令辞职应当写明责令辞职对象和理由,即提出责令辞职案必须有充分的理由。还应当提供有关材料,也就是其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责令辞职理由。责令辞职案提出后,由“一府两院”和主任会议直接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在表决前,被提出责令辞职的人员有权在常委会会议上申辩。然后由主任会议决定是否将责令辞职案提请常委会会议采用无记名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规定 当事人提出上诉的二审民事、行政案件, 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移送期限,比照前款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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