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有遗嘱继承权吗 |
释义 | 同居有遗嘱继承权。如果被继承人留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同居的人的,那么是有继承权的;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没有继承权。只有夫妻才有相互继承权,单纯的同居关系不能认定为夫妻。 一、民法典独生女继承父母的遗产该怎么做 民法典规定中,独生女继承父母遗产时首先要确认是否父母立下遗嘱,若有遗嘱则按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是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还要确认以下几个关键:1、如果父母只有一方死亡,配偶仍健在的,配偶拥有继承权;2、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未死亡的,祖父母与外祖父母也有继承权。 二、爷爷遗产孙子通常如何继承 爷爷遗产孙子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同居死亡的另一方能继承他的遗产吗 同居死亡另一方不能继承他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没有形成合法的婚姻关系,法律规定只有配偶才有遗产继承权。但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配偶继承遗产。当然如果去世的一方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留给另一方,则其完全有权利继承这份遗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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