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一般不能查找,在网上属于保密的范围。 刑事案件为了不妨碍案件侦破,无论是起诉、案件进度,除受害人和办完机关之外都不能掌握。 但是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对于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进度,公安机关接受申请人申请后,经过调查,判断符合立案条件的,在7天内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报公安机关,控告通报,7天内将事件的立案进行传达。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