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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债权人的权利是怎样的?
释义
    债权人的权利是可以要求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债权提供担保,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也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
    一、民法典如何约定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以上所说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被起诉的担保人会上黑名单吗
    担保人被起诉会上黑名单。担保人被起诉后详情如下:
    1、如果债务在判决生效后一直不还,两个人都会被列入黑名单;
    2、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三、360借条合同已冻结是什么意思
    冻结合同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通过冻结方式以保护其债权。债权人有了代位权和撤销权这两项权利,就可以用来冻结保全债务人的总财产,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以达到实现其合同债权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五百三十五条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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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5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