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签订购房合同时,看清楚合同中的条款再签 1、房屋面积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订购买现房合同时,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另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 2、价格、收费、付款额条款 在一般合同中,价格条款应是比较明确的。 发展商要求购房者付出各种款项、税费时,购房者都可要求售房方出示有关规定和证明文件,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购房者有权拒付。 3、房屋质量的条款 购房者在签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 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 同时,合同中还可以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二、买精装房签合同应注意什么问题? 1、精装修房的价格中包含装修费用 精装修是房屋的组成部分而不是独立存在的,签约时应注意到房屋价款的组成不是简单的普通房屋的价钱和精装修的费用相加。 2、单独标明装修标准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有对装饰、装修标准的约定,建议购房者从装修的设计、布局、施工工艺及所有装修项目名称、建材品牌、价格标准及相应的档次、颜色、规格等给予详细明确的约定。 有样板间的,约定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且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一个月内,或验收合格前不得拆除样板间。 3、验收 验收标准、验收主体以及验收程序等,应在合同中约定。验收质量标准可直接约定按照《一等装饰工程验收标准》来进行。 4、项目变更 合同中要有装修项目变更的约定,说明装修改动可以签署工程变更单以明确改动的项目和时间。 5、违约责任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违反合同及附件的处理方法一般有两种。 如果选“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那一定要在附件中明确约定价格标准。 如果选择双方约定,除对装饰装修及设备价值的约定要详尽外,一定要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