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一方隐瞒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释义 | 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是共同债务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如果该钱款用于婚姻家庭生活或所得利益由夫妻双方共享,那么应当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分析 一、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是共同债务吗 1、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该钱款用于婚姻家庭生活或所得利益由夫妻双方共享的,应当是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双方约定归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个人债务,可以与财产所有的约定一并约定,也可以单独就个人债务进行约定。举债时没有夫妻的共同约定,但是举债之后对方配偶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包括为保持配偶或其子女的生活产生的债务,为了履行配偶双方或一方的生活保持义务产生的债务,其他根据配偶一方或债权人的请求确认为具有此等性质的债务。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一方瞒着另一方欠债40万,若该钱款用于婚姻家庭生活或所得利益由夫妻双方共享,应视为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及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标准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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