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合同写一般还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可以就修改字符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将错误进行指正修改,同时明确主合同的内容或者将主合同作为附件,最后双方签字确认并填写日期,或者直接重新订立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