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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已和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现在想要毁约,但是对方不同意不愿意放我走怎么办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您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的权益受到侵犯,您不用担心哦,您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劳动权益,相关的法律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三条: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二十五条:除本法第22条和23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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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23: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