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处理教师需要出具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手续。教师出现以下行为,可以进行处分: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法律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六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