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劳务报酬可以领失业金吗 |
释义 | 符合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若是满足了需要到当地社保局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这是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领失业金过年有补贴吗 申请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待遇的离职人员,春节是没有春节补贴的;国家没有对此项补贴的规定,待遇仅有社保局核实的失业金。领取失业保险对退休的影响主要是退休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养老保险中断,因为养老保险是多缴多得,所以不缴纳养老保险,必然退休金也会减少。可以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失业金怎么领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有: 1、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持相关手续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科(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身份手续。2、持相关证件到甘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手续。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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